郧西法院档案工作顺利通过省特级复查

编辑: 叶银青作者: 叶银青、吕爽爽来源: 郧西法院 时间:2015-12-03 15:02:25

12月1日上午,由市、县档案局组成的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复查评审组对郧西法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进行了复查评审。复查评审组通过听取汇报、审查材料、实地察看、集体评议等方式评审后宣布,郧西法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符合省特级标准,同意通过省特级复查。

 

 

 

 

 

 

 

评审组对照《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考评标准审查了考评材料,实地查看了图书室、荣誉室、档案库房,抽查了部分裁判文书、综合文件及声像实物档案等。评审组充分肯定了郧西法院档案工作取得的新成绩,认为郧西法院机关档案工作硬件设施齐备、日常管理规范有序、安全措施保障到位。同时,评审组对档案工作存在的细小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希望郧西法院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加强档案现代化管理,建设多功能陈列室,丰富展览内容,全方位展示法院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档案陈列展览的功能。通过展览教育干警珍惜荣誉,鼓励干警爱岗敬业,激励干警清正廉洁。

目前郧西法院建有一间86平方米的档案库房, 40平方米的办公阅卷室,50余平方米的陈列室,安装了3组30列密集架、3台档案柜,室藏70935卷95763册(件)各种门类的档案资料,其中340卷4359件文书档案,69655卷91302册诉讼档案,627卷会计档案,11卷科技档案,27盒声像档案,102件实物档案,275卷资料。购置了空调、灭火器、去湿机、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档案管理配套设备。在档案管理手段上,文书档案和主要业务档案已全部建立数据库,基本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在开发利用上,加大了编研工作力度,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了档案的利用效率。

郧西法院机关档案工作自2003年12月被省、市档案评审专家评定为“省特级”标准后,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机关档案工作组织管理、设施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了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档案工作保持了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