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全市法院系统2015-2016年度先进集体、优秀法官和2016年度记功评选申报工作的部署,经严格考核,拟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上津法庭为先进法庭,执行局为先进内设机构,何昌录同志为优秀法官,纪小龙同志为先进个人。
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5天(12月8日至12日),监督电话:0719-6226990。
郧西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