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法院执行工作开门红 犇劲十足谱新篇

编辑: admin作者: 查茂辉、何丽东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21-02-20 16:00:26

2月18日,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执行干警准时到岗到位以饱满的热情开展执行工作,迎来执行工作“开门红”。

获知行踪速寻人

马某、孟某、胡某、张某申请执行与肖某、陈某借款合同纠纷,郧西法院依法判决肖某偿还马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偿还孟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偿还胡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偿还张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文书生效后,肖某长期外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肖某一直称人在外地,拒绝到法院协调处理。

2月18日上午,获知肖某前一天夜间返回家中,执行干警迅速赶往肖某住处,找到被执行人肖某将其带回法院。

强制带回促调解

法院依法查封肖某名下房产及肖某以其子陈某名义购买的牧马人牌轿车一辆。被执行人肖某、陈某迫于执行压力,与申请人孟某、张某、胡某就还款事宜达成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新年当有新作为,郧西法院将紧密结合实际,凝聚团队合力,全力推进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