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法院家事审判法官温馨寄语劝和离婚夫妻

时间:2016-10-21 11:47:15

10月13日,郧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法官李思山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经多次组织双方入情入理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对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等进行了综合分析后,确认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遂依法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为了让当事人服判,劝和离婚的夫妻,李思山特意在在判决书尾部语重心长的写下了一段温馨的法官寄语。当事人盛某、曹某仔细阅读了“寄语”后,感慨万分,表示回去后一定珍惜夫妻感情,和睦相处,以实际行动感谢法官的厚望!

自郧西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以来,专门成立了家事审判团队,家事审判团队法官准确把握家事审判规律,转变审判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发挥家事审判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修复家庭情感的治愈作用,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郧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法官从小事做起,办好每一起家事纠纷案件,探索家事审判的新方式,为试点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提供经验和参考,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附:法官寄语:

家和万事兴!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并非不存在任何矛盾,夫、妻更应懂得以互谅互让、相互包容的态度,用恰当的方法去化解矛盾,以共同守护婚姻关系。作为丈夫、父亲,被告盛某更应当以大丈夫的胸怀包容妻子曹某的不足之处,凡事谦让,互相尊重,理应承担起爱护妻子的家庭责任。作为妻子、母亲,原告曹某应当包容、理解丈夫盛开勇性格上的缺点,凡事忍耐,理应承担起相夫教子的家庭责任。

孩子是连接父母的桥梁,婚姻关系的解除对未成年子女更将产生巨大的影响,未成年子女将因父母离婚而失去对他们成长至关重要的东西——温馨的家庭。离婚对未成年子女所造成的伤害是一个累积的过程,会严重影响未成年子女的性格和人生观,甚至会影响他一生的幸福。本案原、被告都应端正婚姻态度,正确对待婚姻和家庭,深刻认识婚姻关系中所蕴含的伦理、道德,深刻认识离婚将对子女未来生活产生的影响。加之,我们相信你们未成年的儿子也不愿看到父母离异不能相聚、家庭分散不能团圆的境况。

在婚姻里,如果我们一味的自私自利,不用心去看对方的优点,一味挑剔对方的缺点而强加改正,即使离婚后重新与他人结婚,同样的矛盾还会接踵而至,依然不会拥有幸福的婚姻。正人先正己。人在追求美好婚姻生活的同时,要多看到自身的缺点和不足,才不至于觉得自己完全正确。

被告现已有固定的工作,期望能改正以前脾气暴躁的缺点,维护夫妻双方的感情,望双方从夫妻、家庭出发、从孩子的未来考虑,互谅互让,珍惜夫妻感情,维护家庭和睦。夫妻本是同林鸟,生死相依同到老,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