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院落里的庭审,一次青山间的守护

作者: 李昊来源: yxfy 时间:2026-04-08 09:21:52

清明已过,森林防火之心不可松懈。近日,郧西法院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以巡回审判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用身边案例敲响森林防火警钟。

被告人余某某在菜地烧杂草时,风将燃着的杂草吹到屋后山扒,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7.0695公顷,余某某当即开始扑救火灾并喊其他村民帮忙。案发后,余某某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经了解,余某某已年满七十六周岁,身患多种慢性疾病,行动十分不便,无法自行到庭参加诉讼,家庭经济也较为困难,无力委托辩护律师。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刑事诉讼权利,郧西法院依法通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全程提供法律帮助。同时,考虑到余某某的身体状况,法院决定在其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并结合案件在当地开展法治宣传。

开庭当日,参与庭审的各方人员在被告人余某某家门口的院落内有序就座。庭审过程中,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某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在充分查明事实、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鉴于被告人余某某已满七十五周岁,积极扑救火灾有悔罪表现,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最终,郧西法院以被告人余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及辖区内失火案件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场村民详细讲解失火罪的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重点强调野外违规用火的风险,叮嘱村民引以为戒,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下一步,郧西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司法需求,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实际行动守护公平正义、传递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