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法院严厉制裁两起妨碍民事诉讼行为人

编辑: 叶银青作者: 李思山、江山来源: 郧西法院 时间:2016-06-24 11:55:07

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严厉打击妨碍民事诉讼行为,近日,郧西法院对两起妨碍民事诉讼行为人予以严厉制裁,取得了良好效果。

6月2日上午,郧西法院两名法官及法警、驾驶员一行四人前往涧池乡被告柯某家中,向其送达原告某公司诉其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诉讼材料,依法向其出示了工作证件,介绍了一行四人的身份。柯某接收诉讼材料后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办案法官当即决定留置送达,并拍摄送达场景存卷。在法院工作人员拍摄过程中,柯某辱骂威胁法院工作人员。在场办案法官及时对柯某进行教育释法,告知他违法行为后果。柯某不仅没有认识到错误,还突然站起将法院工作人员手中的手机打落在地,叫喊并阻拦法院工作人员和车辆离开送达现场。办案法官及时向院领导报告情况,院领导马上启动了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安排法警大队处突小组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协调当地派出所派警先到场协助。经当地派出所民警和郧西法院法警大队法警到场处置,法院办案人员一行才顺利离开现场。

类似的案例也发生在夹河法庭。6月15日,夹河法庭干警在向被告张某送达原告宋某诉其财产权属纠纷一案诉讼材料时,因张某对法庭干警送达诉讼材料的行为反应过激,多次辱骂法干警,并强制阻挠法庭干警两个多小时。鉴于柯某和张某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为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郧西法院决定对柯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3000元;对张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2000元。在执行拘留期间,经过郧西法院法官的法治宣传教育,柯某和张某均认识到自身错误,向法院递交了书面具结悔过书,表示今后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自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

在推进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为了切实保障法官依法行使职权,保护法官人身安全,郧西法院加大对妨碍司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对妨碍司法行为的当事人予以拘留和罚款,并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和释法说理工作,促使当事人改正错误,积极支持法院工作,树立司法权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