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指挥、全域统调:法院集中执行的“郧西模式”

来源: 审管办 时间:2023-03-09 12:04:14

2月28日,郧西县人民法院前院,8辆警车警灯闪烁,鱼贯而出,奔向一个个执行现场。

“许某某,因你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现对你实行司法拘留!”在某村一间办公室内,执行法官对被拘留人宣读拘留决定,法言法语,一丝不苟,两名司法警察警容严整,一左一右。

根据党组主要领导签发的2023年第2号集中执行方案,郧西法院执行局从全院各单位抽调19名干警、8辆警车,组成三个工作小组开展集中执行活动。7个小时内,对4名被拘传人拘传到位,3名被执行人收押完毕,执行到位标的160余万元,集中分配案款共计447万元,查封房产一套、强制腾退房屋一套(面积为352㎡),查封公积金30余万元,执行完毕7件。

计划任务全部顺利完成!

2022年以来,郧西法院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在学习兄弟法院集中执行工作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解决影响执行质效的具体问题出发,对集中执行工作进行调整、规范和提高,实行集中执行六个一,探索出一条“党组直接指挥、执行局具体统筹、全域资源整合”的集中执行工作新模式

一是坚持承办人现场指挥,明确一个承办责任解决责任不清晰问题。案件承办人承担办案责任,负责执行现场的具体部署和工作推进,协调处理执行现场的临时情况,落实“谁承办、谁负责”原则,承办人能够自主使用全院执行工作资源,体现了执行案件承办人的权责统一的工作理念。同时,按照基层人民法庭“立审执合一”的要求,所辖八个基层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法庭庭长作为承办人负责现场指挥,更有利于与党委政府和各类组织一道,共同防范和控制案件风险,实质性化解案件。

二是坚持“两上两下”,拟定一个工作方案解决细节不到位问题。各承办人根据承办案件的具体情况,拟出集中执行的初步方案,明确执行对象、执行措施、执行装备、辅助力量等,报送执行局。执行局按照“相近法庭统筹、执行局与相关法庭统筹、执行局与法警队统筹、院内其他庭室统筹、相关政法机关统筹、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统筹”等不同层次,统筹调动县域范围内全部执行资源,实现执行工作资源的全区域、全要素配置。执行局将统筹计划通知承办人,承办人根据执行局的统筹计划拟定完整执行方案,再报执行局,由执行局送党组相关领导审签,以党组名义组织实施,确保执行方案切实可行。

三是坚持执行局协调调度,制订一个统筹计划解决资源整合问题。更加强调执行局的指挥协调职能,彻底改变执行局“单打独斗”现象,执行局以执行局承办人和各基层人民法庭报送的方案为依据,根据党组的授权,对全院所有“人、财、物”资源进行统筹调度。执行局对各承办人的报送的初级方案,进行梳理分类、拆分归并,研判执行时机和环境,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形成具体的统筹计划,明确集中执行时间和具体执行措施,确定参与集中执行的法官法警、车辆装备等,具体到人、到车、到准确时间,实现各类执行工作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强大的联动合力。

四是坚持执行现场督察,落实一个督察记录解决纪律作风问题。每次集中执行行动明确一名现场督察人员,对集中执行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监察,并做如实记录,填写《集中执行现场监督表》,由现场指挥、执行局局长审核无误后存档备查,并归入政治部干部管理档案,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现场监督包括人、车、装备到位情况、规范执行情况、应急处突情况等,对因作风飘浮懈怠,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提交党组启动问责程序,为集中执行活动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

五是坚持执行宣传同步,做好一个宣传策划解决社会效果问题。实行“谁办案、谁撰稿”“执行局、审管办双审核”,明确宣传工作责任,把执行宣传工作与执行工作同等对待,同等发力。要针对每次集中执行活动的特点,策划一个有特色的宣传方案,及时总结集中执行活动的措施、成效、经验和人物典型,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平台,以工作简报、公众号、电视新闻等形式,全面展示郧西法院执行工作积极健康、高效权威的社会形象,适时打造执行工作的“精品案件”“典型人物”,扩大宣传效果,为执行工作的全面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是坚持党组直接指挥,成立一个领导专班解决政治方向问题。党组直接指挥是郧西集中执行工作机制的核心。集中执行活动的方向、重点、节奏由党组总体负责,保证集中执行活动不能偏离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不能背离上级党委、党组的重大安排,确保集中执行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主要领导对工作方案审核把关,对于可能发生政治偏差的方案实行“一票否决”。实行“一方案一专班”,由一名党组成员担任活动的总指挥、执行局局长为总调度、各法庭庭长(承办人)为现场指挥,组成领导专班,及时发现和处置集中执行活动中的具体问题,切实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执行工作的具体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