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法“枫”景 | 上津法庭:多措并举提效能,跑出权益兑现“加速度”

作者: 胡颖来源: yxfy 时间:2026-02-09 16:10:19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全面促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郧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司法触角,深化执源治理,以实干举措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为合法权益兑现按下“加速键”。

“诉讼保全”强保障

2022年3月3日王某与郧西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50000元,借期12个月。借款到期后,王某尚欠本金19348.99元及逾期利息、罚息未偿还,郧西某银行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立即履行还款义务。

2025年7月17日立案后,上津人民法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王某虽承认借款事实,但对还款事宜一再推诿。为避免当事人转移财产,银行申请诉讼保全,承办法官依法审查并由银行提供担保后,依法裁定冻结王某账户内存款19000元。财产保全措施实施后,法庭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

“老王,还款既是法律义务,也是保障你诚信经营的关键。”承办法官向王某释明拒不还款将面临信用惩戒、经营受限等严重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承诺一周内一次性偿还23000元;银行则同意减免王某部分借款利息,减轻其还款压力,便于加快款项回收。

2025年9月20日,王某按时将23000元借款汇入了银行指定账户,案件圆满办结。为感谢法庭干警耐心细致、高效解纷,该银行向上津人民法庭赠送锦旗致谢。

“督促履行”显实效

“当初签调解书的时候还担心落不到实处,现在钱到手,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在上津人民法庭调解室内,刚收到还款的孙某向法官连连道谢。

孙某与胡某的姐姐系朋友关系,2013年胡某因承包煤矿而资金周转困难,向孙某借款100000元,但胡某仅偿还部分利息后,因投资失败无力偿还借款。2018年经上津人民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之后胡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2025年10月,孙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查阅卷宗后查明,胡某并非没有履行能力,而是对履行义务抱有侥幸心理。为维护孙某的合法权益,督促胡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上门走访。

“调解协议一经签字就具备法律效力,拒不履行会面临被纳入失信名单甚至拘留的严重后果,孙某基于信任帮助了你,如今她急需用钱,换位思考下你更应主动履约,别因侥幸伤了人情,毁了自己的信誉。”法官对胡某开展疏导教育。

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触动下,胡某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委托其姐姐带着现金来到上津人民法庭,当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这起历时12年的民间借款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执前和解”破僵局

“月底前100000元就能到账,这下终于能安心了。”申请执行人梁某在电话里激动地说道。

三年前,在陈某的担保下,黄某向梁某借款300000元,2022年6月,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陈某还款,2022年7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然而偿还了200000元后,黄某因经营失败无力偿还剩余欠款,最后干脆失联,经查询其名下已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这钱是我辛辛苦苦赚的,黄某跑了,我只能找担保人了!再过两天我就要外出打工,不能让血汗钱白白打水漂啊!”无奈之下,2025年9月,梁某申请恢复执行,并依法申请追加担保人陈某为被执行人。

收到执行通知书后,陈某第一时间联系上津人民法庭:“法官,黄某是我介绍的,担保责任我认,但是能不能给我一点时间?我争取把钱凑出来给他。”

见此情形,2025年10月上津人民法庭组织梁某和陈某开展执前和解工作。历经多轮沟通协商,最终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担保人陈某承诺100000元余款将在下个月底前一次性履行到位。

数日后,法庭工作人员联系梁某得知,陈某已经如约把剩余款项全部履行到位。纠纷顺利化解,法庭工作人员也倍感欣慰,一桩纠葛圆满落幕,既是对当事人负责,更是司法为民初心的生动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