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院新闻宣传工作经验示范全国

编辑: 李思山作者: 娄银生 严明来源: 江苏法院网 时间:2014-02-18 09:24:05

   

     去年12月,江苏省高级法院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的新闻发布工作的做法经中央媒体及本报(2013年12月18日)报道后引起各界关注。日前,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北京、浙江、江苏三家高级法院作了相关经验介绍。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以《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有效提升舆论引导能力》为题,向全国法院系统介绍了江苏的经验与做法。

  近年来,省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加强主题策划,充分利用新闻发布强化舆论引导,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据周继业介绍,2013年,省法院召开21次新闻发布会、媒体招待会、通气会、策划会、座谈会,经过媒体深入广泛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省法院凸显“加强主题策划,主动设置议题;创新发布形式,注重宣传效果;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保障机制”的三方面经验与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省法院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主动策划选题,及时权威发布,推进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布主题既有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案件审判工作,也有司法前沿领域的案件审理和裁判。2013年,针对不同媒体和公众需求,发布涉及资源环境司法保护、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房地产民事纠纷、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反规避执行以及其他审判领域的司法举措、典型案例和改革成果等近30个专题。为全面反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该院专门组织了五个专题新闻发布会。社会各界普遍反映省法院新闻发布的内容之重、次数之多,在我省省级机关中位列前茅,并给予广泛好评。

  省法院创新发布形式,注重宣传效果。积极创新新闻发布形式,改变原有单向传输的宣传模式,摒弃“一篇通稿打天下”的传统做法,实现向全媒体新闻发布的对话模式转型。在内容上,每次新闻发布会除了新闻发布稿外,协调相关业务庭专门组织收集整理典型案件,提前就热点问题设置问答,约请专人撰写评论文章,对部分专题还邀请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在形式上,充分利用自己的官网、政务微博进行发布、直播,同时商请中央、地方媒体联合网络、微博同步直播;省法院还尝试利用科技法庭庭审直播系统,在新闻发布会当天,把各地典型案件开庭实况实时传输到新闻发布现场,并通过集中宣判、集中采访扩大社会影响。在制度上,完善与新闻媒体的协调会商制度,提前邀请中央和省部分媒体记者进行共同策划,就新闻发布会内容、形式、程序、时机等进行细化。在召开新闻发布会当天或提前一天集中公布一批相关案例,发布会召开后,中央、省各级媒体广泛报道,都市类媒体利用整版、多版连续几天进行专题深度报道。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及相关案件宣判,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栏目都作了重点报道。并专门组织撰写评论文章推荐给人民网、光明网等媒体采用,同时省法院官方微博对每次新闻发布会进行全程直播,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全媒体展现,达到了全方位、立体化新闻传播效果。

  省法院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保障机制。在新媒体环境下,省法院新闻发布工作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从思想理念、方式方法、制度机制、人员机构、经费保障等多方面着手,深入推进新形势下法院新闻发布工作。省法院党组把新闻发布工作作为提升舆论引导水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凡重大主题策划,院党组都要专门开会听取汇报,集体研究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重要新闻发布会由分管院领导亲自发布。加强制度建设。早在2004年,省法院就制定实施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后又专门设立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配强专门力量和优秀人才,把政治敏锐、大局意识强、熟悉审判业务、统筹驾驭能力强的优秀干部,放到新闻宣传部门的关键岗位。加强人民法院公共关系协调。建立与新闻单位良性互动机制,不断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尊重媒体,善用媒体,积极构建与媒体互信、互动、互助的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