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法“枫”景 | 一碗热面,化解八旬老人的赡养难题
“老辈子,你早上都没吃饭,这都快中午了,你这么大岁数,身体怎么受得了,法庭食堂给你做了一碗面,你趁热吃,有再大的事,先吃饱了我们再商量。”近日,郧西法院香口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关于89岁高龄老人的赡养纠纷,用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温暖了老人的心,也解开了子女们的心结。
这位老人生育了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如今年迈多病,失去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暂住在大儿子家。因其他子女长期未看望,也未支付赡养费,老人无奈之下到香口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承办法官通知老人的几名子女前来调解,二女儿起初百般推脱,在承办法官的反复劝说下才来到法庭。说起老人的赡养问题,二女儿满是不平:“我都快七十岁了,没能力照顾也没钱,凭啥不找大女儿?”
关于大女儿,承办法官事前已经了解到,她年事已高且双目失明,经济条件确实困难。老人及其他几个子女均表示不要求她承担赡养责任。然而,二女儿却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其他子女也各说各的困难,现场一度争执不下。望着眼前争吵的子女,老人老泪纵横:“是我不该活那么大岁数,拖累你们了。”话里有埋怨,更多的是伤心。
承办法官耐心倾听了几个子女的想法后,发现他们并非完全不愿赡养,而是对过去各自付出多少心存芥蒂,加之大家经济都不宽裕,兄弟姐妹之间缺乏沟通理解,长期积怨导致了矛盾的激化。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你们母亲在过去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含辛茹苦地把你们养大,如今她需要你们的照顾,于法于理,你们都应当共同承担责任。”承办法官耐心调解道,“你们也有子女,要给自己的子女树好榜样,兄弟姐妹之间要相互体谅,尽好自己的一份力......”
在承办法官的劝导下,除了二女儿,其他几个子女均表示愿意轮流赡养老人。此时,承办法官注意到老人精神不济,关切询问后得知老人为了赶来法庭,连早饭都没吃,立即让食堂师傅煮了一碗面,亲自端到老人面前。
就在这端面倒水的温情瞬间,现场氛围悄然改变。“连法官都这样关心咱妈,我们却还在这吵来吵去。”二女儿态度柔和下来,主动上前问候老人。
承办法官抓住这一契机,引导四子女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最终四人商定:按季度轮流照顾老人,为确保约定能落到实处,协议中明确“若未按约定履行照顾义务,则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支付赡养费”。
孝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定义务。下一步,郧西法院将继续坚持情理法并重,用心用情化解家事纠纷,以司法之力守护人间温情,以法治之光照亮桑榆晚景,让万家灯火更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