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5月17日,郧西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开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对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全票通过了县法院的报告。
会上,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洪报告了该院开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及主要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评估、拍卖力度;三是进一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五是进一步强化执行宣传力度。
审议认为,县法院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行工作力量、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信用惩戒机制、打击拒执罪、网络司法拍卖等措施开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使执行案件质效不断提升,效果不断显现。对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要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主动和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政法委的支持,不断研究新方法、新措施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突破“执行难”的问题。二是要加大执行力度。要穷尽一切手段和措施,严格履行法定的执行职能,加强对农村基层纠纷案件和涉村、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特别是要加强规避执行、财产评估、“执转破”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执行宣传力度。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执行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方面的宣传,发挥教育引导、形成震慑的作用,为解决执行难创优氛围。四是建立健全联动机制。要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打击拒执犯罪合力,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局面。对因政策性原因造成的涉村、涉企、涉农等案件,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力争协调解决。五是加强执行监督。不断强化执行干警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六是加大创新力度。围绕“执行难”问题,要着眼实际,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好相关平台,逐步破解难题。要分类处理恶意避债与非恶意避债,最大限度教育群众、赢得群众。要做好敏感案件的风险评估,尝试邀请申请执行人参与执行过程,探索扩大和拓展失信成果的运用。七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执行不能”案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最大限度给予司法救助,并加大财力保障,妥善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减少执行信访。
为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县法院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县人大常委会的会议精神,讨论落实方案。县法院将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鼓足干劲,再创措施,再加力度,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为法治郧西、“五美郧西”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