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评先及记功表彰的公示

编辑: YXFY作者: YXFY来源: YXFY 时间:2018-12-06 08:45:18

根据《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全省先进法院、优秀法官和2018年度全省、市法院系统记功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十中法[2018]136号)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郧西法院为全省先进法院初步推荐对象;

郧西法院上津法庭为全省先进法庭初步推荐对象;

郧西法院办公室为记集体三等功初步推荐对象;

郧西法院城关法庭审判员叶贵方、郧西法院司法警察何丽东为记个人三等功初步推荐对象。

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12月5日至12月11日)。如发现推荐对象有影响评先的问题,请于12月11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郧西法院政治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组织调查核实,反映问题的同志请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

联系电话:0719-6226990。

附:全省先进法院、年度记功奖励评选申报条件

 

                           郧西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一)全省先进法院评选申报条件

1、先进法院评选申报对象为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内设机构。原则上有县、市级表彰基础: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业绩突出,各项工作在市、县(市)、区级范围内处于领先位置,在人民群众当中具有良好的形象,社会评价高;

3、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凝聚力强,公信力高,队伍团结,能够率先垂范,清正廉洁,充分调动本院本部门干警积极性,带领队伍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制度机制完善,内部管理严格规范,各项工作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5、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干警政治素质高、司法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有团结向上、奋力争先的良好氛围;

6、物质装备建设优良,信息化程度较高,审判法庭配套建设合格,各类物质装备配备和管理能满足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需求;

7、2016年至今无错案和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二)年度记功奖励评选申报条件

按照《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执行。记功评选申报对象集体为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及其内设机构;记功个人评选申报对象为在编干警。从严掌握四级高级(含)以上等级法官、四级(含)以上调研员数量。推荐到省法院记功奖励的对象,日常工作综合表现须良好、有立功受奖基础,201 6年来应无错案和违法违纪情况发生;推荐到市中院记功奖励的对象,要有本地或本院表彰奖励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