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鄂0322民初1923号上诉状送达公告

编辑: 郧西法院来源: 郧西法院 时间:2020-11-02 16:04:05

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

  

 

十堰市江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巍

本院受理(2019)鄂0322民初1923号原告黄太强与被告汪虹及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黄太强提出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状的主要内容为:“1.撤销郧西县人民法院(2019)鄂0322民初1923号民事判决;2.改判准予执行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朝阳中路27号1幢2-23-6号房屋;3.一、二审诉讼费及一切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