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人民法院推选2014年度“最美法官”候选人公 示

编辑: 叶银青作者: admin来源: 郧西法院 时间:2014-06-03 16:53:18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法官前沿阵地作用,走群众路线,拉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郧西县法院于3月份启动推选2014年度“最美法官”活动。通过自荐、组织推荐和干警民主推荐,从19名推荐人选中推选出3名事迹突出、代表性强的候选人。现将3名候选人简要事迹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阮荣明,43岁,县法院香口人民法庭负责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县十佳政法干警、十佳庭(科、室、队)负责人,所在的法庭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他以“司法为民系民望,定纷止争促和谐”为自己处事原则,始终把“司法为民,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无悔追求,无私奉献;他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常想为民之策,力行为民之举,永葆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始终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理想的起点、信念的支点和事业的轴心;他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他不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一名法官崇高的誓言——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二十年来,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抒写着人民法官对正义的执着,对良知的坚守,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奉献。

王金富,47岁,县法院监察室主任。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十堰市首届“十佳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他热爱审判工作,把审判工作当作自己最祟高的追求,对自己严格要求,把当事人当亲人,对当事人有着深厚的感情,先后在马安、六郎、景阳、香口、店子法庭工作,任监察室主任期间,协助执行局、刑庭办案。在基层法庭,他经常翻山越岭去找当事人,到田间地头调解,农家小院开庭。作为业务骨干,他几十年如一日工作在审判第一线,办案注重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和谐执行、案结事了。所办案件数量多、质量高,未出现过错案,未出现过超审执期限和当事人不服上访的情况,实现了情、理、法相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他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从不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吃请、礼品、礼金,其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张汉裕,41岁,县法院夹河人民法庭庭长。全市法院调解能手,全县优秀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他勤勉敬业,几十年如一日奋战在环境艰苦的人民法庭,司法便民,服务群众是他永恒的信条和准则。方便群众诉讼,夹河、景阳两乡镇的山山水水、沟沟岔岔留下了他的身影。一路走来,播撒法律的种子,收获调解能手的称号。针对辖区居民平时外出务工,逢年过节回家,他放弃了节假日,抓住当事人在家的有利时机,巡回审理案件。2012年大年初二,他到景阳乡偏远山村送达法律文书,3天时间调解结案5件。涉及民间借贷、赡养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受案后他第一时间到案发地了解案情,为开展调解工作奠定基础,办理案件调撤率高,在全市法院调解工作座谈会上代表郧西法院作主题交流发言。他审结的案件中无一例错案或引发上访。他生活清廉,作风正派,心系群众,基层群众普遍反映他办案公正、高效、便民,是为民司法、服务人民的好法官。

广大市民朋友如对上述3名候选人有意见、建议,请于2014年6月12日前向推选活动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719—6226990。

                        二0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