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法“枫”景 | 千里之外的货款收回了

编辑: 韩晓君来源: yxfy 时间:2024-08-22 09:37:26

“非常感谢法官帮助我们从千里之外收回了货款。我们现在更有信心把企业办好了。”日前,郧西县上津镇一家中药材种植合作社负责人史某向郧西县人民法院上津人民法庭赠送锦旗,对法庭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表示感谢,解决了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燃眉之急。

企业遇困  货款久拖未还

两个月前,史某抱着装满发货单、账册等一摞摞的经济往来凭证的大纸箱来到法庭——放下纸箱,不等我开口,她就焦急地嚷开了:“法官,广东一家药厂拖欠我39万元货款,请法院为我做主!”

史某夫妻二人经营了一家中药材种植合作社,企业规模不大,倒也足够维系几个家庭的日常开支。去年下半年,一个供货商经营状况恶化,拖欠39万货款没有按时支付。史某催要了几次都没有结果,打算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评估在先  倾力组织调解

法庭审查了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货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在详细了解合同签订过程后,法庭依法受理了案件,并于当天采取了保全措施。诉讼保全之后,法庭也顺利地与广东某中药饮片公司取得了联系,公司负责人也拿出了好几份诉讼文书,申明公司面临的困境,请求法庭暂缓开庭,给双方一个和解的机会。

 手持法庭的保全裁定书,史某再次坐上了南下的火车,这次和解效果明显,公司的两名自然人股东请求暂缓一个月付款,并承诺以个人名义为该债务提供担保。

案件出现转机,法庭便与原告史某商议,既要依法维权追回货款,也要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如果一个月后  被告公司按时还款,史某就可以撤回诉讼;如果被告公司未能还款,史某就可以申请追加两名自然人股东为被告。史某考虑到被告公司与药厂已合作多年,加上有保全裁定,就同意了法庭的建议。

网上开庭  助企纾困解难  

一个月后,被告公司付款19万余元,再次请求延期支付剩余款项,史某申请追加两名自然人股东为被告之后,法庭通过互联网在线庭审平台组织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承诺在两个月内分两笔付清剩余货款,两名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庭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案件顺利调解。

“尽职尽责帮助私企发展  热心服务捍卫法治正义”,锦旗上的20个字,是群众对法庭工作的肯定,也是郧西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掠影。

下一步,郧西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深化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不断拓展司法服务深度和广度,既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又“放水养鱼”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用法治手段维护市场秩序,为企业发展减负赋能。

供稿/上津人民法庭 胡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