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郧西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郧西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郧西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郧西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财政省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郧西县人民法院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五、郧西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一、郧西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郧西县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是四级审判机关中最基础的组成部分。主要职责为审理法律法规规定管辖的一审民商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依法受理移送、委托、指定和交办的各类案件;接待处理涉法上访等各类纠纷;完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的工作和有关部门转办的事项。
(1)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3)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4)行使审判监督职能。
(5)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负责指导全县(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县(区)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县(区)法院监察工作。
(7)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郧西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8个(司法警察大队及派出8个人民法庭暂不列入改革范围):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下设辖8个派出人民法庭:城关人民法庭、香口人民法庭、上津人民法庭、店子人民法庭、夹河人民法庭、羊尾人民法庭、马安人民法庭、河夹人民法庭。正在建设观音(工业园)人民法庭。本级统一核算。
(三)郧西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郧西县人民法院8个内设机构及司法警察大队。
2.8个派出人民法庭。
二、郧西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控制数为274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746.1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安排0.07万元),2021预算收入为302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2746.1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安排0.07万元,其他收入281.68万元。2021年预算经费支出为3027.93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708.57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390.13万元
津贴补贴469.53万元
奖金656.91万元
社会保障缴费186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6万元
2、对个人及家庭支出 160.39 万元,其中:
退休人员奖励性经费147万元
遗属生活补助及伤残补助13.39万元
3、住房公积金支出183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193.9万元
5、公用经费25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3.49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6、其他资本性支出21.9万元主要是全省传真通信数据系统设备21.9万元;
7、项目支出506.68万元其中: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支出147万元
不可预见经费40万元
店子人民法庭房屋维修专项经费169.68万元,其中:省级预算拨款48万元,其他收入121.68万元。
观音人民法庭配套建设150万元
(二)部门财务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预算控制数为2746.25万元,预算收入为302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746.18万元,非税收入安排0.07万元,两项占总收入的90.7%,其他收入安排281.68万元,占总收入的9.3%;2021年预算支出为3027.25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为2478.25万元占总支出3027.25万元的81.9%,其中:人员经费2245.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6%,占总支出的74.2%,公用经费为253.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占总支出的8.2%,一般资本性支出2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总支出的0.7%,项目支出为506.68万元占总支出3017.93万元的16.8%.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郧西县人民法院运行经费安排253.49万元,其中 办公费15.65万元,水电费24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3.2万,劳务费9.57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77万,公务用车维护费20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工会会费34.07万元,福利费22万元,印刷费8万元,租赁费3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05万元同比下降2.9%,主要原因:合理优化培训安排,减少培训费支出,同时合理安排单位的公用经费开支。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9、2020年、2021年均未安排出国费用;
2、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比上年下降了17%。
3、2019年安排公车补贴91万元,2020年安排公车补贴79.44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公车补贴77万元;比上年下降了3.1%。
4、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4.5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2万元,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为10万元比上年下降了17%。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合计21.9万元,主要是传真及通信设备购置。与上年47万元相比减少25.1万,降幅53.5%,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决算资产合计635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721.13万元,其他应收款537.32万元,银行存款2673.7万元(主要是执行案款);负债合计2744.2万元,其中应缴财政款29.9万元,其他应付款2725.8万元;净资产合计3613.4万元,其中:累计盈余3613.4万元。
2021年,郧西县人民法院占有房屋14609.95平方米,共有车辆 16 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价值100万元的以上通用设备数量为0。国有资产占用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郧西县人民法院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一级项目总体情况。
2021年我院申报的一级项目有4个,分别是:办案业务经费、不可预见费、“两庭”建设(修缮)专项经费、房屋维修专项经费
(二)办案业务经费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情况。
2020年郧西县人民法院年初旧存案件364件,新收4390件,当年结案4398件,结案率为92.51%,收结案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14.5%、10.58%在办案数量增加的情况下,办案质量明显提高,社会矛盾化解明显,司法公信力增强,化解”执行难”力度增强。交督办案件完成率达90%以上、法定限期内立案率96%、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5%、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90%、服务对象满意率100%、经费预算执行率100%、网络信访回复率100%、涉诉信访投诉率1.4%。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审计署拨入经费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办案业务支出:指用于审判执行等方面的支出。
(六)“两庭”建设(修缮)专项经费:指观音(工业园)人民法院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七)房屋维修专项经费支出:指用于店子法庭等乡镇法庭维修方面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法院机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 郧西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1.郧西县人民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2.郧西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郧西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郧西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5.郧西县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郧西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7.郧西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郧西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