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法院简介

编辑: 邓银作者: 郧西法院来源: 郧西法院 时间:2012-11-08 09:30:00

 

1947年11月16日郧西解放,郧西法院经历了由无到有、从附属于政府行政机关到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从政府首长兼任法官到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巨大变化。郧西法院的发展史,见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郧西走向民主、法治的进程。

1947年解放初期,审判权由农会行使,主要任务是清匪反霸,巩固人民政权,维护革命秩序。

1948年2月到1949年3月,郧西县民主政府行使审判权,对反抗土地改革的反革命分子和恶霸地主进行审判。

1949年4月郧西县民主政府设立司法科,负责司法审判工作,司法科内设刑事组、民事组、法警班和看守所,在民主政府内办公。

1951年1月9日,成立郧西县人民法庭,它和司法科都是郧西县人民法院前身,县、区的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审判长,主要任务是:保障政府令实施,镇压犯罪,巩固人民民主政权。

1952年2月1日,郧西县人民法院成立,由县长兼任院长,在本县的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953年5月,本县县长不再兼任法院院长,省政府从襄阳中院调何明泉任郧西法院首任专职院长。

1958年至1960年期间,县法院干警与公安、检察干警成立“政法工作组”,办理刑、民、治安案件。

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法院工作被迫瘫痪,军事管制小组、县政法办公室行使公检法工作。

1972年10月恢复设立县法院,设址于城关镇南正街吴家巷。

1984年1月,位于县城郧西大道65号的郧西法院办公大楼开始使用,在全县派出了14个人民法庭。

2000年,经省高院和县委批准,对派出的14个人民法庭合并为8个中心法庭。

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在县城郧西大道和滨河南路交汇处、七夕广场前迁址新建县法院新审判大楼,占地21.3亩,建筑面积7182平方米,2008年9月10日投入使用,县法院内设17个机构,派出8个中心法庭。

县法院建院以来,累计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及执行各类案件近7万件,近年年均结案2200件左右。2012年县法院审结各类案件4719件,首次突破4千件大关,为郧西县的稳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