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教师黑手伸向花季少女,DNA鉴定最终锁定原形

编辑: 邓银作者: 邓银、张建强来源: 十堰晚报 时间:2013-09-04 15:44:12

   

当同学们整齐的坐在教室里沐浴灿烂的阳光和汲取书本知识的时候,小琴(化名)却只能呆在家中默默承受着与她年龄无法适应的一段痛楚。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为人师表的老师王德青(化名)竟对她作出如此禽兽般的暴行,而自己又该怎样面对明天的生活,自己的未来该何去何从……

湖北省郧西县六郎乡某小学是小琴曾经就读的学校,那里充满了她童年美好回忆,除了那所学校的老师王德青。小琴在这所学校读小学时认识了该校一名男老师王德青,王在平日教学中对小琴十分照顾,也许是这份关心和爱护,使得小琴对王德青有了好感而放松了警惕。小学毕业后小琴上了初中,但王德青仍旧继续与小琴保持来往,两人时常电话和短信联系,有时见面。小琴始终将作为老师的王德青看作长辈,把他对自己的好当做父爱对待,而邪恶的念头却一步步走进了王德青的心里。

2011年3月,王德青以谈心和交流感情为由,将小琴哄骗到六郎乡某邮局旁一旅社内,登记开房,小琴完全不知黑暗中一双恶魔的手正向她伸去。进房后平日道貌岸然的王德青蜕下园丁的伪装,不谙世事的小琴在王德青威逼利诱下屈服,与王发生了性关系。从3月至5月期间,王德青利用哄骗等手段与小琴先后发生了三次性关系。事后小琴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同年10月小琴在医院作检查时被诊断为怀孕20周,当时她还不满14周岁。

单纯的小琴一下慌了神,急忙找到王德青寻求解决,2011年11月7日小琴最终在医院引产一名女婴。小琴选择了报警。郧西县公安局接警后迅速侦破,事实的真相渐渐浮出了水面,警方立即传唤并控制住嫌疑人王德青,但王德青竟百般抵赖,矢口否认其强奸小琴的事实。12月26日郧西县公安局以王德青涉嫌强奸罪刑事拘留并逮捕。2012年1月经司法机关对小琴引产婴儿进行DNA生物鉴定,并通过对王德青小琴的血痕进行鉴定,结论为王德青小琴所孕胎儿的生物学父亲。

在事实与铁证面前,王德青的心理防线开始崩溃瓦解,对犯罪行为供述不讳。最终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王德青有期徒刑六年。

法官析理:王德青认为小琴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不承认自己有暴力逼迫和哄骗行为,不应当构成强奸罪。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王德青采取哄骗手段多次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小琴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