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法院强制执行拘留一婚内拒付抚养费的男子

编辑: YYQ作者: 查茂辉来源: YXFY 时间:2017-08-15 17:14:52

“我没有离婚,我不给付抚养费,就算法院判决了,我也不可能执行。”8月9日,被执行人张某以强硬的语气对执行干警说道。因张某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郧西法院果断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实施拘留15日。

2015年5月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2016年1月生育一男孩。后因夫妻双方发生矛盾,李某于2016年9月将孩子带回娘家生活,并于同年10月向郧西法院起诉离婚。郧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遂于2016年11月2日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因张某对李某母子置之不理,李某无力抚养孩子,于2017年1月9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给付孩子抚养费。2017年3月8日,郧西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5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张某不但不配合执行,还表明自己拒不履行的强硬态度。为打击张某拒不执行的行为,郧西法院当即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以督促其给付抚养费。

郧西法院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始终将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为审执工作的重中之重,高效审执涉及抚养费、赡养费等纠纷案件,尽量心向弱者,及时兑现弱者的合法权益,为弱者撑起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