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互动 院长信箱 举报信箱 文书评论 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请求重启执行(2019)鄂0322执5号执行处理 问题类型:执行 【信件内容】 一、重启执行(2019)鄂0322执5号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赵安,系郧西县金塔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名下房产: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锦里西路76号2栋3单元40号房产查封执行拍卖处理,执行金额以(2011)西民初字第01198号生效判决书判决为准。 二、申请网络查控。 申请人:冯时满,性别:男:民族:汉,1971年12月9日生 地址:陕西省汉阴石条街高峰村三组 联系方式:15596139876 被申请人:赵安,性别:男,民族:汉,1968年5月7日生, 地址:成都青羊区锦里西路76号2栋3单元40号 ,身份证号码:510602196105076494 ,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请求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保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保险,基金,股票或者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全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案生效判决得以执行到位,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请求贵院通过网络查控被申请人的财产并保全,请求予以准许。 此致 郧西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冯时满 2022年1月4号 三、因疫情严峻,本人不便前来办理。请求贵院办理执行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执行通报。 2022年1月4号网络申请 展开 收起 发信人:冯时满 发信时间:2022/1/4 15:30:48 【信件回复】 马安法庭负责人已与你当面沟通,以马安法庭负责人答复的为准,如有需要可与马安法庭沟通。电话:6460002. 展开 收起 回复人:郧西县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2022/9/28 17:52:05
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请求重启执行(2019)鄂0322执5号执行处理 问题类型:执行 【信件内容】 一、重启执行(2019)鄂0322执5号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赵安,系郧西县金塔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名下房产: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锦里西路76号2栋3单元40号房产查封执行拍卖处理,执行金额以(2011)西民初字第01198号生效判决书判决为准。 二、申请网络查控。 申请人:冯时满,性别:男:民族:汉,1971年12月9日生 地址:陕西省汉阴石条街高峰村三组 联系方式:15596139876 被申请人:赵安,性别:男,民族:汉,1968年5月7日生, 地址:成都青羊区锦里西路76号2栋3单元40号 ,身份证号码:510602196105076494 ,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请求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保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保险,基金,股票或者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全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案生效判决得以执行到位,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请求贵院通过网络查控被申请人的财产并保全,请求予以准许。 此致 郧西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冯时满 2022年1月4号 三、因疫情严峻,本人不便前来办理。请求贵院办理执行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执行通报。 2022年1月4号网络申请 展开 收起 发信人:冯时满 发信时间:2022/1/4 15:30:48 【信件回复】 马安法庭负责人已与你当面沟通,以马安法庭负责人答复的为准,如有需要可与马安法庭沟通。电话:6460002. 展开 收起 回复人:郧西县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2022/9/28 17: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