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强化执行力度

编辑: 叶银青作者: 陈功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14-03-31 17:32:22

   

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郧西法院执行局长李少峰带领全局干警认真学习了该规定并公布了郧西法院首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近年来,郧西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发现不少义务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置若罔闻,既不积极履行义务,也不主动与权利人协商,有的甚至以转移财产、突然失踪等方式逃避履行义务。义务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损司法权威,也不利于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为严肃法纪,提高义务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防止义务人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之义务,郧西法院执行局决定将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息,以进一步发挥全社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树立诚实守信、崇尚法治的氛围。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列举了6类具体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情形的,就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就会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受到限制。通过采取这些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