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法院巧处一起原告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假诉讼案

编辑: YYQ作者: 李思山、王勇来源: YXFY 时间:2017-03-31 09:28:27

近日,郧西法院马安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详细调查、慎审巧处,及时发现并处理了原告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损害被告利益行为。不仅保护了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成功消除了信访隐患,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当事人的好评。

胡某系郧西县观音镇人民政府从外地招商回来从事绿色养殖的经营者,后因扩大经营,胡某向外借款40余万元周转(包括原告余某的2.5万元)。2015年,胡某将该场作价110万(占47%股份),并负责管理和技术支持,与李某达成合伙协议,合伙办养殖合作社。李某向胡某出具承诺书,无偿代其偿还外债20万元。期间,李某偿还了胡某外债10余万元(含原告2.5万元),后胡某协商退股,李某感觉之前代偿的资金不值,便与余某串通,否认已还款2.5万元的事实,由余某持胡某欠条向法院起诉合作社,要其偿还借款。在庭审中,胡某明知李某已偿还了欠款,但没有充足的证据,只为其二人串通好欺负外地人而愤愤不平。主审法官为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先从查清案件事实出发,将李某追加为案件第三人,用时二天,将余、李二人在本地所有金融机构的交易流水进行核查,查实二人两次交易款项2.5万元,最终李、余二人在证据面前败下阵来,承认了串通一气恶意诉讼的事实。法官当庭对李、余二人进行了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并向胡某作出了诚恳道歉,取得了胡某的谅解,案件予以撤销。

结案后,胡某拉着法官的手声声感谢,声称自己本来已死心做了败诉的打算,然后到相关部门去上访的,没想到郧西法院法官对他这个外地人的事竟然如此用心,查清了案件事实,还了自己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