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网游入室抢劫,花季少年含泪忏悔
十六岁的小坤和小松因沉迷网游,竟然走向犯罪的深渊。2013年月3月,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入室抢劫案,最终以抢劫罪判处小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00元;小松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快点把钱拿出来,不然我就捅死你!”小坤和小松拿着小刀并用毛巾捂住被害人陈维全的嘴巴对其怒吼道。2012年11月18日,小坤和小松没有到学校上课在外闲逛,他们发现郧西县土门镇村民陈维全年老体弱,且系一人独自生活。小坤和小松经预谋后当晚七点窜至陈维全家中,逼迫陈维全拿出钱来。当陈称其家庭困难无现金时,小坤和小松对陈边搜身,边用毛巾捂嘴,小刀威胁和捆绑等方式威逼陈维全交出现金,经搜查陈的家中确无现金时,小坤和小松才将其绳索放开,后抢走陈维全家中一充电电灯离开。
同年11月20日,小坤在路上将下自习回家的学生小森挟持至一商店旁的巷道,持刀威逼小森交出20元钱后离开。11月23日小松在家人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1月26日,小坤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在法庭上,小坤与小松稚嫩的脸上落下了忏悔的泪水。他们诉说了自己是如何一步步走进犯罪的深渊。小坤与小松的父母因经营家庭所需而经常外出务工,使之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和监管,同时,小坤与小松开始就迷上了网游,经常逃课上网和在外游荡。当天由于没钱上网,二人才想到抢劫,专门针对单身力薄的受害人下手,哪知两次作案收获甚少,最终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坤和小松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事先预谋后以暴力和胁迫的方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二人在抢劫陈维全的过程中,均是一起谋划、积极参与并组织实施,起到了共同的作用,系共同犯罪。同时小坤以胁迫的方式将中学生小森挟持到巷道内抢劫其财物,其行为也已构成抢劫罪。小坤两次抢劫他人财物,犯罪主观恶性较大,有从重处罚情节。鉴于二人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小松在其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向公安机关揭发小坤犯罪行为,有自首和立功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除陈维全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