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院政治部主任李和平一行莅临郧西法院看望慰问“四德”模范陈明德

编辑: 李思山作者: 李思山、叶银青来源: 郧西法院 时间:2012-11-16 10:34:00

         11月16日上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和平一行莅临郧西法院代表市中院党组和院长张忠斌亲切看望慰问该院“四德”模范陈明德同志。

陈明德同志系郧西法院审判员,现年58岁,在法院工作四十余年。其妻子1994年因患病瘫痪在床,18年来,他悉心照顾妻子,几十年如一日,一人撑起家庭一片天。同时他工作也非常出色,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十佳公仆”、“优秀共产党员”,自2006年起连续6年被评为“办案能手”。陈明德与妻子彭晓玉非凡的爱情故事,在郧西法院推荐后,被评为郧西县首届“十佳恒爱夫妻”。他们的事迹先后被文汇报、楚天都市报、十堰晚报、楚天审判等报刊以及人民网、腾讯网、荆楚网、郧西在线和法院系统网站报道。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斌看到后非常称赞,认为陈明德同志的先进事迹反映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四德”形象,即个人品德好、家庭美德好、职业道德好、社会公德好。并亲自签批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向陈明德同志学习,以“四德”为标准,教育人民法官,加强学习,结合学习十八大精神,以“德”为先,认真开展好人民法院工作。

李主任来到陈明德同志工作的办公室和法院接待室亲切看望了陈明德同志说:市中院领导看到你的先进事迹感人的报道后,张院长以及院党组非常重视,今天我代表张院长来看望慰问你,感谢你多年来立足本职、兢兢业业,工作家庭两不误,为法院工作作出的贡献。

郧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月高向市中院领导介绍了陈明德同志的家庭和工作情况,高度评价了陈明德同志,认为他不仅个人品德高尚,而且工作也干得非常好,并表示法院以后会更加关心陈明德,尽力帮助解决陈明德同志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最后,王院长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对中院领导、党组表示了感谢。

随后,李主任一行在王院长及其他党组成员的陪同下,来到位于郧西县城关镇寺沟口的陈明德家里,看望慰问陈明德的妻子。李主任向陈明德夫妻送去2000元的慰问金,并与陈明德夫妇亲切交谈。陈明德妻子彭晓玉深情感谢市中院领导,她说:非常感谢市中院领导对我们的关怀,你们是真正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人民服务。我一定不辜负领导的期望,支持陈明德搞好工作,力尽所能不拖他的后腿,让他为法院、为人民多做些事情。

    在法院会议室李主任感慨道:一个地方的先进个人、模范代表与他所生活、工作的环境有着很大的关系。陈明德的先进事迹与郧西法院的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法院文化、法院“四德”教育以及法院党组对干警的人文关怀、思想理念教育等密不可分。最后李主任充分肯定了郧西法院近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法院文化建设情况,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