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法“枫”景 | 就地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暖人心

作者: 朱沛来源: yxfy 时间:2026-01-29 11:01:28

近日,郧西法院夹河人民法庭联合景阳乡椒园村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家事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案结事了。

李某与张某系继父子关系,张某13岁时便随母亲与李某共同生活,后张某母亲离世,二人因家庭琐事渐生隔阂,于是继父李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继父子关系并分割家庭财产。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夹河人民法庭干警多次驱车前往景阳乡椒园村,主动联系当地村委会干部,就地开展调解工作。初次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继子张某却提出变更调解协议的诉求。为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让群众少跑腿、解心结,法庭干警主动赶赴双方所在地村委会,联合当地村委会干部、驻村干部协同发力,再次开展调解工作。

“今天咱们把村干部、驻村干部都请过来,还是想好好把你们这个家务事儿捋顺,一家人没必要闹得太僵……”法官开门见山地说。

“让我给20000元也可以,把这几年领的我的各项补贴还给我。这个家分不好,大不了我不分了。”张某坚持要求变更调解协议。

“小张,你这话说得有点偏了。村里算过,2025年12月31日前你名下的各项补贴7450元,虽然是李某领的,但这些钱都用在家里日常开支,柴米油盐、人情往来,他把你抚养成人,你是受益人,可不是他自己私吞了。”村干部梳理事实、耐心劝解。

见双方当事人沉默,法官补充道:“你和继父共同生活期间,他作为家庭主要支撑,将补贴用于家庭共同开支,是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置,并不是单纯占你便宜。而且李某同意房子归你,也是念着父子情分。综合考虑共同生活以来双方的付出,我建议张某你支付10000元房屋补偿款,之前李某已领取的补贴归他,之后的补贴归各自所有……”

调解过程中,村干部从情理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疏导劝解,法庭干警则从法理入手,结合法律规定和客观事实向双方耐心释法明理、厘清财产归属。最终,在法庭干警与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是郧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的生动实践,既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将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源头,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郧西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化解质效,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