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安宁是我最大的心愿”

一 片 真 情 只 为 民

——记十堰首届“十佳法官”、郧西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王金富

作者: 刘斌 李思山来源: 《十堰日报》 时间:2012-11-24 15:00:00

   

《十堰日报》2012.11.24报道:“你的安宁是我最大的心愿”,十堰首届“十佳法官”事迹巡礼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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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富:一片真情只为民

“你的安宁是我最大的心愿”

一 片 真 情 只 为 民

——记十堰首届“十佳法官”、郧西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王金富

(通讯员刘斌 李思山)他在基层工作25年,扎根基层法庭,常常奔波于田间地头、乡村小道,来往于农家小院。他用真情化解了一次次矛盾,挽救了一个个家庭。他就是十堰首届“十佳法官”、郧西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王金富。

  扎根基层执法为民

  王金富1984年参加工作,1994年通过全国政法系统招录考试到法院工作。他先后在郧西县马安、六郎、景阳、店子法庭工作,一干就是20多年。记不清他走过多少山山水水、羊肠小道,数不清他到了多少农家小院、田间地头。他心中始终装着一句诺言:“我是一名法官,我就要为老百姓办事”。对待当事人,尤其是遇到农村朴实、厚道的老百姓,他总是做到“一张笑脸迎人,一把椅子让人,一杯开水敬人,一句好话暖人,一颗诚心感人”,用真情化解矛盾,消除纷争。

  2007年4月23日,一位当事人穿着草鞋,背着干粮来到店子法庭,他早晨天还没亮就从家里出发,从他家到法庭有50多公里路,他硬是凭着两条腿走到法庭。王金富给他递上一杯开水后,做了一碗面条给他吃。问明情况并作出令当事人满意的答复后王金富说:“你以后有事就打电话给我,或者带信就行了,我到你那里去。”临走时,王金富又给他20元钱,让他坐车回去,他硬是不要,最终在王金富再三要求下才接受。他握着王金富的手动情地说:“感谢王庭长!”

  公正司法情系民生

  2000年2月,原湖北口法庭和店子法庭合并,成立店子人民法庭,管辖4个乡镇。2002年,王金富被任命为店子法庭庭长。店子法庭辖区大,地域辽阔,交通不便,信息闭塞,集汉、回两民族,社情复杂。王金富一心扑在工作上,有时几个月不回家一次。除了在法庭办公外,他在3个乡镇设立3个巡回审理点,每月定时接访、办案。每办一案,他都做到法、理、情、俗结合,尽量多做工作,与基层组织配合,力争调解结案,做到以法教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力求案结事了。他在店子法庭工作期间,巡回审理案件686件,为当事人节约经费20余万元。他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执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他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办案数量和质量一直名列前茅。仅2009年他办理案件108件,调解结案89件,撤诉12件,调撤率达93.5%。多年来,他办理的案件没有出现错案和超审执期限的情况,更没有出现当事人不服上访缠访的情况,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廉洁自律甘守清贫

  王金富从事审判工作多年来,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动,不为金钱所惑,公正廉洁执法办案,从未办过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他守得住清贪、耐得住寂寞,抵抗得住诱惑,公正办案,清白做事,从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吃请、礼品、礼金,从不参加当事人出资的娱乐活动和旅游。2010年,他从店子法庭调回郧西县人民法院任监察室主任,并到执行局任廉政监察员办理执行案件。2年来,他办理执行案件194件,在他的模范带头和监督下,该院全体执行干警未出现一例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实现了执行干警零违纪目标。

  勤奋耕耘必有丰硕成果。王金富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先后被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书记员”和“优秀法官”称号,被市委政法委授予“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先进代表”称号,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 “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被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优秀党员干警”荣誉称号。2006年和2008年他的先进事迹两次在十堰市各级人民法院巡回演讲。